本會的使命是為學生、青年人及喜歡音樂的人士提供一個比賽和表演平台,為能夠激勵和鼓勵更多喜歡音樂的人士參加音樂比賽,展示自己的音樂才華,本會每年亦會為網上比賽得獎者免費於香港文化中心、香港大會堂等場地舉辦【亞洲傑出青少年音樂會】,也會推薦他們參加本會或合辦機構的公開演出,給予得獎者們一個演出得獎樂曲的機會,讓他們能夠在音樂會上獲得寶貴的表演經驗。
音樂會日期:2026年11月14日 (星期六)
地點:香港文化中心
得獎者除了可以在音樂會上演奏自己的得獎樂曲外,亦可欣賞其他得獎者的演出,更可以在音樂會中欣賞到不同的中樂、西樂和歌唱的表演。
獲邀請免費出席【亞洲傑出青少年音樂會】的表演要求
- 於網上傑出青少年音樂比賽取得冠、亞、季軍及金獎級別最高分的五位得獎者可獲邀請免費出席 【亞洲傑出青少年音樂會】演出得獎樂曲。(必須參與訂製 獎盃及紙本獎狀 之獎項)
- 符合獲邀資格的表演者,本會將以電郵或 WhatsApp 通知,表演者必須遵守【亞洲傑出青少年音樂會】之規則。
- 出席的表演者必須是網上比賽得獎者本人,並以獲獎的同一樂曲作演出(由本會更改安排除外)。
- <中/西樂組>表演者必須自携樂器和安排一位鋼琴/結他伴奏(如需要)。
- <歌唱組>表演者必須安排一位鋼琴/結他伴奏或自携樂器以自彈自唱形式演出。
- 每位表演者的表演時間為5分鐘以內。
【亞洲傑出青少年音樂會】規則
- 出席的表演者必需是網上比賽得獎者本人(進場前需出示附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)。
- 以下情況,將會被取消演出資格:遲到、音樂會進行期間離埸、作出影響他人的行為、在會埸內攝影或錄影、虛報個人資料。
- 表演者必須遵守香港版權法,不可使用侵犯版權的樂譜,否則必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。
- 除本會外,任何人均不得於會埸內攝影或錄影,違者會被請離埸和刪除於埸內拍攝的照片及影片。
- 音樂會將被錄影,本會擁有將片段/相片複製、存檔、傳輸、發佈、宣傳、展覽及印刷的權利,並保留採用片段之最終決定權。
- 本會有權修改音樂會的所有安排和細則,如有任何爭議,本會擁有最終決定權,任何人士不得異議。
- 於音樂會當天上午九時起,天文台發出或仍然懸掛黑色暴雨信號、「極端情況」、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;有大型公眾活動而影響交通安排或有其他不安全因素;爆發影響公眾健康的病毒或疫情,音樂會將被取消。
- 在任何情況下,演出者的出場時間不作更改。
- 除表演者外,六歲或以下小童不能進入會場,不便之處敬請原諒。
- 表演者不能出席請盡早通知本會(最遲請於表演五天或以前通知),如未有通知而缺席者,以後將不獲邀請出席。
- 所有人士不能攜帶及展示旗幟、海報、彩旗和橫額,違者將被請離場。
- 所有進場人士的自身、其他人受傷或身亡;任何財物遺失及損壞,與本會無關,亦同意大會免除一切責任,不得追究。
- 如應屆合資格獲邀出席音樂會的人數超出場地限制,本會將安排順延其出席下一屆音樂會演出。
- 每位表演者可帶同兩位觀眾出席(伴奏者不計算在內),如須購買額外入場卷每張港幣 $130元(須視乎場地坐位而作出安排)。